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查处取证规则

2022-08-30

随着中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同时也伴生了许多产品质量问题,“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缺陷瑕疵产品充斥网络。电子商务这种新型业态通常是跨区域交易,商家的注册地、经营地、电商平台所在地、商品的发货地、消费者收货地不一致,流动性、跨界性、隐秘性等特点非常明显,给监管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制定了国家标准《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查处取证规则》(GB/T 37919-2019)。 

编制进程

  • 标准计划
2016年12月28日,国家标准计划《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查处取证规则》(20162520-T-46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563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实施
2019年8月30日,国家标准《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查处取证规则》(GB/T 37919-201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3]
2020年3月1日,国家标准《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查处取证规则》(GB/T 37919-2019)实施。 [1]

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查处取证规则》(GB/T 37919-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3]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厦门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 。 [1]
主要起草人:江丽 、孙新召 、刘彩虹 、许应成 、杨跃翔 、李莹 、李亚 、仲丽华 、马超英 、叶凯。

《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查处取证规则》(GB/T 37919-2019)规定了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查处中电子数据、实物等取证标准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流程等。该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查处的取证工作。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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