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加拼多多砍价活动发现始终差0.09%,认为其「利用人性弱点,构成欺诈」,平台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2021-04-12


说起拼多多


我立刻想起了被“砍一刀”支配的恐惧


拼多多の是兄弟就砍我一刀


拼多多の远方亲戚喊你砍价


拼多多の同窗情谊帮我点点


……


 “帮我砍一刀”的消息


就像那高粱饴附着在牙床上一样


附着在我的微信上又黏又拉丝


 

 

我略显为难的回复我并没有这个app


暗松一口气时


却没想到对方更加欣喜


“你快去下!新用户砍的更多!”



然而


这次的拼多多踢到了一块铁板!


 

近日,上海一名律师 @刘宇航律师 因砍价活动起诉了拼多多。据他声明:


这个月初,帮朋友砍价知道了「砍价免费拿」版块。一时兴起,点击了一款手机进行砍价,谁曾想按照提示操作后,竟显示我砍价进度第一名,已砍 99.1%.


感叹自己运气好的同时心情还有点小激动,难道大家都感叹难以实现的成功砍价,就要被我轻松的完成了吗?遂邀请了 10 多位好友帮砍,甚至充值 9.9 购买了砍价加速包,耗费半天精力结果砍价结果居然没有任何变化!还是 99.1%!


疑惑之下随机参与其他几款砍价产品,发现居然每个产品我都能砍价排第一!这才知道原来不是运气好,只是套路深!怒了!


发起这场诉讼,不是为了证明我了不起,我只是要告诉拼多多,我失去的九块九我一定要拿回来!



作为国内最大的电商平台之一,拼多多用户规模数亿,已占据着互联网的半壁江山。以一己之力,要撼动这棵参天大树,刘宇航律师可谓勇气可嘉。


但很显然,他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网上舆论风向几乎一边倒地倒向刘律师。


 

众多法律界人士纷纷为刘律师建言献策,从合同法、经济法等角度对拼多多的砍价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我们来一起看看。


1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羊羽 分析认为,拼多多通过砍价活动与用户形成了合同关系,即在这一法律关系中,用户有权向拼多多主张交付免费的物品,而拼多多则有权主张用户先完成邀请与砍价行为。


但争议焦点在于,在这一合同关系中,拼多多具体提供什么物品?价值几何?用户需要邀请多少人?这些在合同规则中并无明确规定。


合同约定存在争议,如何解决?


《民法典》第466、142、489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应结合相关条款,确定相对人意思表示的含义。如果是格式条款,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解释。


很明显,在这一法律关系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为拼多多一方,其应承担不利后果。


2

知乎法律话题的优秀答主 @王瑞恩 认为,拼多多的部分文案的确有构成侵权的可能。


例如「砍价进度第一名」「预计再邀请 2 人,直接免费拿」等,如果刘宇航律师能举证表明陈述不实,导致自己基于错误认知进行了意思表示(例如付费购买加速包),就有可能构成欺诈。


然而仅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必能覆盖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新情况。长远来看,还是要形成规则,避免平台任意操控概率,利用信息差牟取不当利益。


3

其实,拼多多“砍价免费拿活动是其吸引流量,获取新用户的方式,一种营销手段,而该活动的规则是不透明的。


这一活动利用了人们“占便宜心理,首先用高或然率让人感到兴奋,以看似可得的诱惑吸引用户不断投注,即邀请更多的朋友帮忙砍价。这种活动不单单是一种饥渴营销游戏,其背后单向透明算法在法律监管层面无确切界定。


对此,有法律人士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砍价拼单互动,能不能参考网游抽卡的方式进行监管?


砍价活动虽然不是网络游戏,但跟网游抽卡具有相似性:消费者需要耗费时间乃至金钱(例如购买 9.9 元的「砍价加速包」,基于一定概率获得产品或者享受优惠。


这一过程中,每一刀对于获取产品的概率会产生多大贡献、购买加速包对提升概率有怎样的帮助,都是不透明的。特别是砍价进度的计算问题,从网上消费者们反馈的情况来说,砍价成功的概率并不是随着邀请好友的人数线性递增,而是每一刀带来的效果不尽相同、越到后来越容易砍不动。


能不能参照对网游抽卡的监管方式,对于「砍一刀」的活动提出要求?例如,要求服务提供方对需要砍多少刀才能享受优惠进行说明,对砍价进度的计算方式(每一刀带来的进度贡献概率)进行公示。

 

4

除了在诉讼技巧和监管建议方面建言献策,还有网友@斯文土匪 专门对拼多多客服无法解释现金大转盘和始终差一分”的通话进行了录音,表示可以提供给刘律师作为证据使用。


对这位朋友的证据意识,我们必须提出表扬,但小存想提醒诸位的是,面对此类案件,当事人除了通话录音之外, APP录屏、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一个都不能少。


更重要的是,为了确保证据的法律效力,务必通过正规的第三方存证工具进行证据固定,比如,存证云(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免费试用)。




针对此次事件,刘宇航律师近日也给出了回应:

关于案件本身,起诉并非针对“砍价免费拿”规则,而是活动页面向消费者展示的信息。市场经济是自由的,也是鼓励创新的,设计的活动规则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大家愿赌服输。但信息不同,信息只有真假之分,没有理解不同,使用虚假信息已经违法,没有可争辩之处。


本案案由是侵权之诉,非合同之诉,诉的是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理论上讲每一个使用了拼多多砍价免费拿服务的都是消费者,都有机会成为诉讼权利人。


那么,这场官司究竟谁能赢,还真不好说……




大家想看结果恐怕也得等等,


毕竟,


拼多多的开庭公告都排到2021年11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