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打了8年,一场打了6年!
还记得下面这张动图吗?
2012年,远在美国的迈克尔·名人·乔丹,一纸诉状将中国“乔丹体育”告上了法院,状告其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彼时,我们才惊愕的发现,遍布中国大街小巷的中国“乔丹”品牌居然跟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没有半点关系;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场长达8年的商标拉锯战由此展开。
2020年4月8日,“乔丹”商标之争终于迎来终审判决,迈克尔·乔丹折戟多年,最终获得了并不“圆满“的一次胜利,最高院终审裁定,撤销“乔丹体育“在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注册的”乔丹+图形“商标。
左边这个商标,你再也见不到了
然而这次撤销的只是迈克尔·乔丹提出争议的78件“乔丹体育“注册商标中的一件。其他诸如中文”乔丹“,拼音”QIAODAN“等核心商标并不受影响。
无独有偶,另外一场备受法律人关注的商标维权案近日也迎来了终结。只是这一次,结果似乎有些不太一样。
开战的双方,是下面这“两位”:
New Balance(新百伦)和New Barlun (纽百伦)
考考大家眼里,你能分辨下面几款运动鞋,哪些是New Balance,哪些是New Barlun吗?
这场商标之争持续了六年,历经多轮审判,最终以New Balance胜诉而告终。
最高院作出再审判决,认定琪尔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两个仿N商标与New Balance的「N」字母商标构成近似,应该予以撤销注册。
被撤销的两个商标
值得深思的是最高院在判决中进一步指出,New Balance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引证商标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琪尔特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理应对在先商标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其却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关联公司、相关网站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的商业标识,申请「总统慢跑鞋」商标,难谓善意。
这意味着New Balance不仅打赢了官司,其”N“字商标的知名度和所有权也进一步得到法律的认可,是其在中国维权的一次决定性的胜利。
同样是商标维权之战,为何“乔丹“之争僵持不下,而New Balance却赢下了他的”天王山之战“?
我们可以从之前的判例中找到一些端倪
早前,在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New Balance中国经销商)诉新百伦(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琪尔特股份有限公司(New Barlun方代表)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为支持自己的上诉请求,提交了多达5组,合计25条的证据,最终获得胜诉。
证据文件中除商标注册证明、相关商标侵权判决书等证明New Balance 为“N字母“装潢权利人的文件外;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还通过存证云对被告官网、公众号发布的大量宣传广告、招商活动、产品图片等信息进行了证据固定,证明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存证云网页存证提供的侵权证明
同时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还对历年财务审计报告、媒体宣传报道、广告投放、广告公司往来合同等证明New Balance”N字母“已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的证明文件进行了大量公证,证明被告的侵权规模、以及侵权的主观恶意。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New Balance的胜诉告诉我们企业在进行商标保护时除了要加强自我维权保护意识外,更要养成证据意识。通过事前存证、事后维权取证、公证等手段进行风险管控,确保自己拥有足够完整、充分、真实的有效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让恶意注册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