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第三方电子存证采信与否差在哪?什么样的电子存证证明更易获采信?

2019-05-20

前不久,一桩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因二审法院驳回一审判决在电子存证届闹得沸沸扬扬,而就在上月,同样类型的案件使用了存证云第三方电子存证工具却获得了法院采信戳开查看该完整判决书!

同样使用三方电子存证工具,采信结果差异巨大,究竟存在哪些差异?什么样的电子存证证明更易被法院采信?今天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1、电子证据审查中,数据生成、搜集、存储、传输均要保证真实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法院当着重审查“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等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安全、可靠”。所以,电子数据存证不只与“存”相关,还关乎“取证”的每一个环节,全链条都应当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确保法院对电子证据的审查可追可溯!

对比两案判决书可发现,未获采信案件中《电子数据保全证书》仅为一张微博网页截图,无法反映形成时间、方式、环境等过程信息,更无法证明电子数据形成过程中操作环境是否清洁、规范;反观采信案件,判决书明确提到:存证云服务系统固定的电子数据证据,采用了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了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可以确认其取证时网络环境的清洁性以及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未篡改性,最大限度地排除了人为不当介入、网络环境不真实等因素可能对取证结果造成的影响,其电子数据提取、生成、储存方法具有可靠性、完整性。


2、证据包内容必须完整,一个都不能少!

未获采信案件二审法庭认定,《电子数据保全证书》不属公证文书,而是第三方电子存证厂商出具的“电子存证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第三方证明,按照电子数据的性质予以审查。既要审查,那么电子数据该有的说明、补充一个都不能少!遗憾的是被驳回的《电子数据保全证书》没有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无法证明待证事实。

存证云第三方电子存证采信一案中,除证明文书及网页截图证据外,还提交有电子数据存证服务说明、存证情况说明、日志文件等材料,形成了完整的证据包,除仔细介绍了存证云存证原理、机制外,更详实记录下了存证云服务器证据采集、固定的过程信息,满足了法院审查要求,还原了电子数据取证固证真相。


3、电子数据变证据,权威机构当全程参与!

细看未采信判决书中的《电子数据保全证书》还附加有合作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而此种合作模式下,公证处或司法鉴定机构其实仅仅是数据保管方,出具的证明文书只能够对保管情况做出证明,而想要全面提升证明效力,还是需要权威机构的全程参与!

而被采信的存证云一案中,《电子数据存证函》上明确载有“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鉴证”字样,存证云的情况说明中更是介绍了存证云是通过采用符合电子数据提取固定规范的技术手段实现的网络环境嗅探、网页内容采集、网络访问路径固定、同步存证等功能,权威机构全程鉴证,有效监督。

1、详细记载电子数据从生成、采集到固定全过程的具体信息,包括对取证设备的清洁性、取证环境的真实性检验。


2、证书必须由具有行使法定职能的机构出具,而非普通商业、技术公司出具。


3、公证处或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全程参与、鉴证、监督电子数据生成、采集、固定的全过程,而非单纯只是保管数据。


4、全新升级的电子数据存证云采用“公证+司法鉴定”全链条鉴证服务模式。它由厦门市公证处、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联手,共同全程参与到电子数据的生成、采集、固定、出证过程中来,厦门市公证处从法律监督角度确保电子证据的法律真实性,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从技术鉴定角度确保了数据生成、采集、固定过程的科学性。

平台出具的【电子数据确认函】为公证文书,详细记载了设备清洁性、环境真实性检查的所有操作,符合法律对电子数据审查的要求,证明力非一般第三方电子存证厂商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