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行政执法单位基础建设水平不断完善和提高,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相继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使得各种执法现场的真实情况档案逐一建立起来。但伴随手机、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全民目击”、“全民拍照”的时代也已经到来,在各种行政执法的“第一现场”,不但有行政执法人员在“记录”,周边出现“吃瓜群众”手机拍录,网上曝光所谓“执法内情”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少数别有用心之人故意截取或剪辑出的特殊 “片段”误导了大众视听,对正当执法造成了不少恶劣影响。
面对这样复杂的新形势,国务院办公厅提出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另称:“三项制度”),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相关要求:
国办的这套“三项制度”,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是要将执法过程的头尾都相互衔接起来,规范整个执法行为的前后操作,另一方面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让正当执法行为无惧群众质疑之声,从而全面实现阳光执法、维护行政执法单位的形象。
新的三项制度下,传统的执法记录仪则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一方面是大部分执法记录仪都是单体设备,能支持的记录场景少,另一方面则是这些记录数据缺少独立第三方存证,面对质疑时容易引发自证难题。
就拿文化执法来说,今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文化综合执法的适用范围包含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文化艺术经营(如KTV点歌系统等)、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等在内的十二项均被界定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查处职能。同时,包括文化市场、音像制品市场、美术品市场、新闻报刊市场、广播电视市场等十大方面在内的执法涵盖面也意味着文化执法部门肩上的担子将越来越重,急需能有适应复杂取证记录场景的多功能综合执法存证设备破解当前执法新形势。
为此,4月25日,厦门市文化执法支队组成了一支近30人的调研队伍,来到电子数据存证云,详细考察了新型存证云行政执法解决方案,并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上手真机操作,和这些新型执法利器来了个亲密接触。
存证云行政执法解决方案将原本单一、分散的执法记录设备进行了有机整合,并根据国家取证、存证相关规范严谨设计,能够适应多个复杂、综合执法环境。方案一共涵盖了存证云执法存证记录仪、物证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存证仪、司法送达录音存证宝四款产品。文化执法工作人员可以在去到演出、网吧、展览等不同执法现场后开启存证云执法存证记录仪进行存证,将声音、画面、地理位置等信息固定下来,执法现场的重要物证也能够封装到具备唯一防伪编码的存证云物证袋中封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存证仪则是面向听证环节而设的,便携式设计不被空间、位置所拘束,听证后的行政执法决定则可以替代以往的书面通知单,使用司法送达录音存证宝进行传达,更快更高效之外也可以将拒接、挂断等情况一并记录,有效避免了当事人事后抵赖。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所有上述方案中存储的电子数据都能实时加密上传到云端,任何人无法篡改,有效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可信,结果可信,公众信任!一旦有纠纷或质疑,证据随时可以调取查看,并无缝与司法鉴定对接,由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报告,该司法鉴定中心是国内首批通过审批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更是第一个通过CNAS实验室认证的非公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能获得百来个国家和地区的认可,任何时候证据效力都不折不扣。
在了解到上述这套存证云的行政执法解决方案可以突破当前市场上的执法记录仪缺陷,实现首套真正意义的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证据管理,厦门市文化执法支队当场表示了认可“借助这样的领先法律科技设备,这对我们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模式大有裨益。”
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意义在于有效的保证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及时取证和作出处理。而运用存证云的“互联网+法律”手段,不但能提高现场执法的规范度,还能实现对执法进度的立体跟踪、回溯,有效应对恶意质疑,树立行政执法正面形象。